第三百八十八章 版权-《影帝:我的娱乐时代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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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在刘艺菲在戛纳忙着在各种活动上刷脸的时候,张元君在京城的工作室接待了一位客人。
来人自我介绍来自湾岛,是可米睿智的员工,先找的张元君的工作人员。
员工对可米睿智有些耳熟但又想不起来是哪家公司。
来人解释道“就是柴智萍大姐的公司啦,你们应该听过。”
“知道知道,你今天来是?”
“今天是想来找张元君先生谈一下版权问题。”
“版权问题?”
这时,张元君正好从外进来,听到了这句话,也疑惑了。
来人见到张元君本人,连忙起身“张先生你好啦,我是湾岛可米睿智的音乐总监,我姓吴,你好你好。”
“哦,你好你好。”张元君不明所以地和他握了握手,“我们里面谈吧。”张元君把他请进自己办公室。
“冒然来访,实在不好意思。”吴先生还挺客气。
“没有,我正好有时间。”
两人在办公室坐好,这位吴先生才说明自己的来意,求购张元君歌曲《那些年》的版权。
“我们拍了一部电影,就叫《那些年,我们一起追的女孩》,想用这首歌做我们的主题曲。”
接着他把电影的大概故事讲给张元君“我们的故事和你的歌曲很贴,都是讲青春,讲校园遗憾的,所以希望你能慷慨授权给我们做主题曲。”
“呵呵,好说好说。”版权不要钱啊,上来就慷慨授权。
吴先生接着说“我之前还去过你的音乐公司麦田,但是麦田说歌曲的版权在你个人手里。”
张元君现在的百科资料里,音乐公司写的都还是麦田,也难怪他会找过去。
“版权确实在我手里。”张元君肯定道。
“那就好,不知道版权的价格上你有什么想法,我们非常诚心地希望你能授权给我们。”
张元君已经不混乐坛了,对于歌曲授权他看的不太重“我们按市场价来就行。”
吴总监心里早就有了算盘,张元君当年那张专辑是实打实的百万销量白金唱片,他现在的确不唱歌了,但他在电影圈咖位极高,称一句天王巨星都不过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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