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四章 妈宝男-《农门锦绣:拐个猎户做相公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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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锦绣一时头疼了起来。不会吧,难不成陈福山真喜欢上她了?

    不应该啊,在原主的记忆中,陈福山和自己的关系一直都是相当纯洁与简单,互相把对方当成兄妹和邻居看待,哪有什么男女之情?

    莫非最近自己做的事情,让陈福山对她产生了什么改观?

    说起来这陈福山也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男人,善良,老实,长得也还不错。在城里又有一份差事,怎么也比牛山村里那些庄稼汉强。

    可唯一让赵锦绣觉得难以接受的是,他是地地道道的妈宝男。

    在陈福山六岁的时候,他爹得病死了。是他妈一手将他辛苦带大,为了让他长大能有出息,就让陈福山跟在张郎中身边当了几年的跑腿,只因这张郎中是牛山村唯一能识文断字之人。

    等陈福山稍微能够自己做一些粗浅的文章以后,她又四处托关系让人帮他儿子到城里找差事。好在陈福山自身勤快,再加长相斯文,很快就被一馆子里的掌柜相中,让他在那边当了名伙计。因为识字的缘故,他的工钱也开得比他人都高。

    也正是看到了翠婶对他的付出,以及寄于的厚望,陈福山是相当听从他这个单亲妈妈的话。

    只要翠婶让他往东,他就永远不会往西。让他站着,就绝不会坐下。这种男人说好听是叫孝顺,说难听是对母亲产生的依赖心思过重,最终导致自己没有什么原则与主见。

    女人要嫁给了这种男人,除非特别能忍,否则,没有几个能过得幸福。

    赵锦绣并不是瞧不起陈福山,她只是得为自己的后半生做考虑。况且,她还有一个年幼的弟弟,总不能让他以后跟着她一起吃苦。

    再说,还不能完全确定陈福山是不是真的喜欢她,别到头来是她自己在自作多情。

    打定主意后的赵锦绣,连忙找了块红布将陈福山送的小木梳重新包起来珍藏在了柜子里。等以后有机会了,她想办法再还他。

    什么东西该收,什么东西不该收,赵锦绣的心里自是有一杆称在那里。

    第二天,天才蒙蒙亮,赵锦绣就做好了早饭把弟弟叫醒。

    小富贵醉眼朦胧的从床上爬起来,不明白阿姐这么早是要干啥去。

    赵锦绣背着竹篓说要上喇嘛山,得太阳下山才回来,让小富贵中午自己在家热饭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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